所謂的法
應該是清於水 沉於土 不私於公正
故執法之人也應效法之所成
但是現在~
所謂的執法人員!!
何來公正? 何來正義? 何來清廉? 何來明理?
不是有錢能使鬼推磨 就官字兩個口
嘴裡說不等於會做
當然不代表全部的執法人員都是這個樣子!!
但我所看見大部分即是如此!!
有時候在想
緊急醫療救護是為了救該救的人
現在很多都是騎機車尬車的某族群雷殘、對撞
視交通法規如糞土、看警察如望閒人
改機車改到連警車或救護車警報器都在機車上哇哇叫
這種人 真的該救嗎??有時候真的很掙扎!
緊急醫療資源
就這樣浪費在這種不愛惜自己生命的人身上
寧可去救一個走路不小心摔倒的人

About 傳說中的

不知道比較好~~
This entry was posted in 心情故事. Bookmark the permalink.

Leave a Reply

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. Required fields are marked *

This site uses Akismet to reduce spam. Learn how your comment data is processed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