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本篇言論有可能會造成某些負面觀感..但僅是分析~故敬請見諒!!!)
這幾年台灣陸陸續續發生了許多重大的災難事件
從地震、風災、氣爆、空難直至目前的事件
每次災難都造成不少的家庭破碎..傷心…難過
而….除了這些呢??
有時看著新聞播報某地又發生了什麼的同時
其實心中想著的…是案件發生的根本…
因為災難的發生..是這些根本原因的其中一個結果!!!
然而這些結果…是造成龐大社會負擔!!!
有些人會說:誰知道災難會不會發生啊!!!
沒錯!!!
因為如果災難和意外都能預測的話…那就不叫災難或意外了!!!
就這個論點衍生~能夠預防的災難或意外..也可以說是”人為”產生!!!
簡單比喻…颱風…我們無法控制颱風的走向..
就算我們能推測99.99%的走向…還是有那麼一咪咪的機率颱風路徑會改變…
還有降雨量、風速…等等等….是無法真正100%預知的…
不能控制或預知…唯一能做的就是預防….
預防不等於阻止..所以絕對不是有預防事情就絕對不會發生…
而是
減輕發生後的損失…減輕發生後的損失…減輕發生後的損失(很重要所以說三次!!)
如上論點及想法…套用過去的災難上後…
有部分的人應該能夠了解到本篇想表達的!!!
(下篇繼續~~~)